有人說球員道德感太低,品格教育不夠,導致人們見錢眼開以賭為樂,建議政府禁絕賭博,加強品格教育。而體委會對此因應之道竟是:"提出跨部會組織合作、強化「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中的防賭條款,嚴懲作假,以及加強球員道德教育3項措施。"

但是米國、日本乃至於韓國都有職業野球運動,而且他們的運動博弈也非常盛行,可是我們卻鮮少聽到這些國家傳出假球簽賭事件,難道米國人、日本人乃至於韓國人的品格都比我們高尚?

如果我們去討論解決一件事情往往只看表面而忽略它背後的社會或經濟等脈絡,那永遠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從各球隊連年虧損就可以看出來,我國的職業野球運動產業產值一直很少,所以各球團也就無法給與球員太高的薪資,這也是為什麼有球員為了六萬元就放水打球,打一場假球就可以賺得一個月的薪資,為什麼不打?

另外,運動員的也算是高交際工作,開銷往往大於一般人,工作壽命又短,若又遇到部分沒有理財概念的運動員,在他們的揮霍無度下最後也只能鋌而走險。

況且即使被抓到,所要付出的代價也非常小,組頭頂多被判刑五年,放水的球員也不會超過三年有的還幾個月,然而整體獲利往往超過千萬,權衡之下關個幾年實在不算什麼。

也因此有人提出禁止運動博弈,意圖從根源禁絕任何假球可能,然而賭博絕對防不勝防。即使國內禁止運動博弈,國外還是可以下注操單,國外黑道與國內黑道聯手操作球員絕非難事。

那麼為球員加薪幫他們理財就能解決問題嗎?可以,但不能解決全部。就如剛剛所說,CPBL的產值很少、約二至三億元左右,然而非法運動博弈的資本是CPBL資本的倍數以上,即使我們為所有球員加薪十倍,使得收買一個球員打假球的代價升高到60萬而非6萬,然而只要組頭的獲利能在千萬以上,這60萬實在不算什麼。提高球員薪資,能夠杜絕的只是那些資本額較小的組頭。

再回到之前的問題,為什麼MLB、NPB的球員不像CPBL沒幾年就爆發一次假球簽賭案?我認為是因為競爭。MLB與NPB的競爭非常激烈,一個競爭激烈的聯盟如果球員因為放水輸球,即使未被發現,但他只要多輸幾場就可能被下放,有球員下放就會有新球員遞補,新球員會因為想站穩位置盡力表現,這時候被下放的球員想回到聯盟就非常困難,因為名額固定,他必須等到有空缺才能再回到聯盟,而且下放會影響到下一球季的薪資,運氣不好可能還得打包走人,即使想轉隊也會因為遭到下放導致身價降低,這時候打假球的代價太大。

可惜的是,還是如剛剛所說,我國職業運動市場規模小,產值少,所以球隊數目無法太多,也無法如國外聯盟如MLB、NPB般競爭激烈。

那麼我們要如何防弊呢?目前看來最好的方法只有嚴刑峻罰,以嚇阻的方式來杜絕假球簽賭,只是從這次簽賭案應該不少人早已對我國司法檢調系統失望...。

話到最後,最根本的方法還是只有CPBL擴大版圖增加球迷也就是消費者,壯大自己的產值與規模增加球員福利與競爭力才有根絕假球的可能。可嘆的是整個聯盟從上到下都看不來有這種野心!


P.S:有人認為以台灣的職業野球球迷太少,只能養得起兩支球隊,但是如果只有兩支球隊這根本是天天總冠軍,所以有人提議台灣自組兩支球隊加入NPB,像多倫多藍鳥隊之於MLB一樣,這是一個不錯的方法,然而問題是對方為什麼要答應我們?要知道NPB一季的進場觀眾可是跟我們CPBL廿年的總和不相上下啊!

P.S2:在某版看到有人說這一切都事阿扁的錯,因為阿扁沒品所以這些球員才跟著沒品,看著一堆沒有大腦的人說別人沒有品格真是一件有趣的事!只是這些人也太容易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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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i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